近日,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,抨擊了“低價中標”這一市場亂象。質量乃是企業立身之本,企業應當嚴把質量關,通過加大研發和創新投入,提升產品質量;嚴格管理生產和市場行為,塑造產品市場形象。
“低價中標”,不管產品質量,只看產品價格的方式,在一些地方的招投標中屢屢出現,好的產品好的企業進不來,生產企業進入兩難處境。為了中標,投標企業不得不以低于甚至遠低于成本的價格參與投標,事后為了維持利潤,就在原材料、生產工藝等方面調整,對產品質量產生巨大的隱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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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轉發人民日報一線視角:質量應是企業立身之本
產品既是企業的立身之本,也是經濟活動的基礎,只有一件件產品都有質量、一家家企業都以質量為目標,經濟發展才更有質量。
“在招投標中,低價就能中標,造成大家不比質量,只比價格低。”在不久前開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產品質量法執法檢查中,一些企業主抱怨,目前,一些地方在招投標中存在的“低價中標”現象,已經成為企業提升產品質量的突出障礙,亟待治理和規范。
一般情況下,按照市場規律,招投標中的投標價或中標價不得低于成本價。然而在現實中,部分招標單位在招標環節忽視質量要求,唯價格論,造成中標價低于甚至遠低于成本價。這些以低于成本價中標的企業,為獲取利潤,只能在原材料采購、生產制造等方面壓縮成本,以犧牲產品質量來彌補虧損,從而出現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現象。在執法檢查中,一家曾經獲得過“政府質量獎”的線纜企業直言:生產企業沒有利潤空間,被逼得偷工減料,突破底線。事實上,因低價中標導致產品質量不過關,甚至釀成安全事故的案例,并不鮮見。
“低價中標”現象之所以出現,和法律法規執行不嚴、監管機制不完善有一定關系,而從根源上講,是鼓勵優勝劣汰的競爭環境不足導致的。當有的企業每年拿出很多利潤來搞研發、創新,提升產品質量時,個別企業靠偷工減料、假冒仿制也能同臺競技,甚至競爭成功。長此以往,就沒有企業愿意花精力搞研發和創新。這不僅嚴重擾亂了市場經營秩序,對整個制造業也是一個打擊。解決之道,自然是進一步完善市場環境,讓企業拿產品質量說話,讓過得硬的產品叫得響、站得穩,從而為制造業大國打下產品質量的基礎。
令人慰藉的是,在今天的中國市場上,靠偷工減料甚至假冒偽劣來獲利,空間正日益逼仄。一方面,目前,隨著監管部門從標前、標中到標后的全流程監管,招標投標活動逐步規范化,通過低價中標進而謀求灰色利益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。相反,一些低價中標的企業經常由于利潤極低,造成交期延遲,且無法保證質量,讓招標方付出了更高的代價。在工程領域,有人將這一現象戲稱為“餓死同行、累死自己、坑死業主”。
另一方面,隨著中國制造業的整體轉型,在產品質量上不愿意投入的企業,生存也將愈發艱難。我們應該順應和把握好這一有利于提升產品質量的趨勢,使現行法律規定更具可操作性,維護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則,使守法企業一路綠燈、違法企業處處受阻,讓企業主動對產品負責、對消費者負責、對社會負責。
質量是企業的立身之本。我國產品質量法也規定,企業要承擔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。提升產品質量歸根到底要靠企業自身,只有一件件產品都有質量、一家家企業都以質量為目標,經濟發展才更有質量。當前,中國市場正在實現消費升級,產業結構正悄然發生變化,高端制造業、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將成為產業投資的熱點。這些領域的競爭將更加激烈,對質量和品牌的要求會更高,只有堅持以質量為本,把質量問題上升到價值觀和現代企業理念的層面來認識,我們才可能后來居上,確立自身在國際競爭中的優勢。